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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单价合同工程计量的说法,正确的有
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2017》,关于单价合同工程计量的说法,正确的有( )。
A.发包人在现场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未派人参加其计量结果有效
B.承包人应于每月25日向监理人报送上月已完工程量
C.对于稳定发生的清单项目,按合同工期和估价法平均计量
D.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7天内完成审核并报送发包人
E.承包人未按规定参加计量,视为“认可”计量结果
答案 BDE
解析 根据《示范文本》(2017),在单价合同的计量过程中,承包人应于每月25日向监理人报送上月(20日至本月19日)已完工程量;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7天内完成审核并报送发包人;承包人未按规定参加计量,视为“认可”计量结果。至于“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A),属于《计价规范》的规定,不予选择;对于稳定发生的项目,按合同工期和均摊法平均计量(C有误)。同时,提请有关同志留意,工程计量的原则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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