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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一建注册电子化申报审批有关事项通知
关于恢复我区 申请事项受理工作的通知
桂建政务函〔2018〕144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委),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 执业资格实行电子化申报和审批的通知》(建办市〔2018〕48号)精神及我区实际情况,经研究,从2018年10月22日起,恢复我区 申请事项受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受理事项主要内容如下:
(一)自2018年10月22日起, 初始注册、增项注册、重新注册、注销等申请事项通过新版 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实行网上申报、网上审批。
(二) 执业资格认定实行承诺制。申请人和其聘用企业对申报信息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承诺,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取得 执业资格证书或取得 注册证书的人员及其聘用企业在办理注册业务前,须在新系统中完成实名认证。实名认证可选择现场实名认证,也可选择新系统网上认证(具体实名认证流程详见附件)。
(四)一级注册建造师变更执业单位,应通过新系统先完成注销手续再申请重新注册。对于注册人员或企业基本信息变更的,须通过新系统提交相关材料。
(五)一级注册建造师办理注销手续的,应通过新系统提交注销申请,其聘用企业完成确认后,即为完成注销。
二、部分申请受理事项程序调整情况如下:
原在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城乡建设厅窗口办理的 变更、注销等申请事项,自2018年10月22日起停止受理。
三、实名认证
需现场实名认证的个人或企业,请携带相关材料(材料与流程详见附件)前往广西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注册管理科(南宁市金湖路58号广西建设大厦203室)进行办理。
四、其他
在申报 初始注册、增项注册、重新注册、注销等申请事项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广西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注册管理科(南宁市金湖路58号广西建设大厦203室)联系,咨询电话:0771-5583521、5583519。
附件: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 执业资格实行电子化申报和审批的通知(http://www.mohurd.gov.cn/wjfb/201810/t20181011_237880.html)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 广西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18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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