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iangongw.com搜集整理!
兵团住建局网站
兵团住建局网站:http://jshbj.xjbt.gov.cn
兵团市住建局联系方式:
(一)办公室-2890218、2896720
(二)政策法规处-2890218
(三)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监管处(住房公积金监管)-2896725
(四)建筑市场监管处-2890617
(五)城镇建设管理处-2896975
(六)人民防空工作处-2896353
(七)兵团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2840037
(八)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本部-2327651
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方面的法律法规,拟订住房城乡建设和人民防空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住房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
(二)拟订城镇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指导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并监督各师市组织实施。
(三)监督实施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和有关行业标准。负责组织实施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地方性标准、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四)负责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拟订房地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相关制度并监督执行。
(五)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拟订兵团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行业发展政策、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有关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负责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法律法规规章执行的监督指导。
(六)拟订兵团城镇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发展的政策、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城镇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特许经营、安全和应急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历史文化名城、名镇的保护和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指导连队居住区公用设施建设工作。
(七)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组织指导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工作,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八)指导住房城乡建设抗震设防工作。指导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抗震设防,监督各类房屋建筑和城市市政公用工程抗震设计规范的实施,监督管理施工图及消防设计规范审查,参与指导震后重建工作。
(九)负责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拟订民用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建筑节能法律法规规章的监督执行。拟订住房城乡建设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建筑行业重大科技项目技术创新与成果推广应用,组织实施建筑节能等科技示范项目。
(十)负责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住房公
积金政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监督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
(十一)推进城镇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负责城镇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政策研究,指导城镇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查处兵团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违法违规的大案要案或跨区域违法违规案件。
(十二)拟订人民防空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组织人民防空指挥、通信、警报、信息化建设与管理。拟订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总体规划,指导重点城市编制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监督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管理。组织人民防空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科研成果。(责人民防空宣传教育,普及人民防空知识和技能。)
(十三)完成兵团党委、兵团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坚持依法行政,按照健全和变“政”的职能要求,承接和行使好自治区授予的行政职能和行政执法权,进一步规范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洽理中心下移,创新监管方式,优化政务环境。坚持统筹城乡和兵地一体化发展,不断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和环境建设,完善城市功能。加强城镇管理执法体系建设,促进兵团城镇管理工作水平提升。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兵团职工群众住有所居。
此文章是由 (m.jacequick.com)整理,部分文章来自互联网,如不慎侵犯贵方版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处理!—— 本文仅供学习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