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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监督管理站电话_地址_简介
1、职能:监督管理本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负责招标方式、招标预审情况、招标文件、中标合同的备案;监督评审委员会的组织。推行使用国家建设合同示范文本;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履行进行跟踪管理,对建设合同中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检查。
2、地址: 招标站: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23号增1号六楼
合同站: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23号增1号七楼
3、邮编:300191
4、联系电话:招标站:23673473
合同站:23665013
5、传真: 招标站:23673280-8521
合同站:23673299
6、电子邮箱:zbz@mail.tjcac.gov.cn
简介:
机构设置
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受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的委托行使部分政府职能。是负责天津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和建设工程合同的监督管理机构。下设:办公室(法纪科)、招标管理科、招标监督科、合同管理科。
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主要职责
一、 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建筑市场管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监督管理本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
二、 负责对工程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工程施工和设备材料采购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根据本市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和监督。
三、 负责工程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工程施工、设备材料采购招标公告发布和投标人投标资格的确认。
四、 负责对区县招标办的招标工作和备案管理的指导和检查。
五、 负责对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活动的监督管理,确认招标代理机构的代理资格;接受招标人自行招标的资格备案。
六、 负责招标方式、招标备案、招标文件(评标办法)、评标委员会组成、中标结果、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的备案管理。
七、 监督开标、评标和定标活动;确保招标全过程依法、有序、公开、公平、公正。
八、 依法调解招标投标活动中的纠纷,杜绝有异议的定标结果;受理和处理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投诉;做好招标项目进行跟踪管理。
九、 配合市建筑市场管理部门做好建筑市场有序管理,查处违反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的行为。
十、 承办市建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天津市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办公室
天津市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办公室是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和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成立,受其委托行使部分政府职能,与天津市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办公室合署办公,是负责天津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机构。
主要职责
监督管理本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负责招标方式、招标预审情况、招标文件、中标合同的备案;监督评审委员会的组成;推行使用国家建设合同示范文本;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履行进行跟踪管理,对建设合同中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检查。
办公室(法纪科)岗位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本市建筑市场管理及建设工程招标、合同监督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实施。
(2)、贯彻执行党的方针、路线和政策及组织政治时事学习及业务学习。
(3)、负责招标、合同管理模式的探索与研究。负责办工作总结及工作目标、设想的研究制定。
(4)、负责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管理、代理人员持证上岗的管理、培训和考核。
(5)、负责监督评标专家的抽取。
(6)、负责招标、合同管理工作的各项管理制度、措施的制定和完善。
(7)、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本市档案管理和保密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8)、负责人事档案及招标档案、合同档案的管理。
(9)、负责对招标活动投诉的受理和调查。协助依法调解招标投标活动和合同履约的纠纷。
(10)、负责法规和规章的起草工作。负责与委各处室、站办的工作协调和联系。
(11)、负责区县招标、合同业务的指导。负责对区县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的检查及各类业务培训、考核和调研工作。
(12)、配合市建筑市场监察部门做好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行为的查处。
(13)、 协助办领导搞好全办的各项工作。
(14)、承办委、办交办的其他事项。
招标管理科岗位职责
(1)、宣传贯彻国家、本市建筑市场管理及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监督管理招标投标活动。
(2)、负责对工程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工程施工和设备、材料采购招标投标活动的备案管理。
(3)、负责招标投标活动的招标备案、资格预审文件备案、招标文件备案;备案归档管理和档案资料录入。
(4)、负责制定招标投标备案管理实施细则,负责对区县招标办的招标业务指导。
(5)、负责建立招标代理机构的业绩考核档案。
(6)、依法做好招标备案、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核准和解释。
(7)、配合市建筑监察部门做好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行为的查处。
(8)、承办委、办交办的其他事项。
招标监督科岗位职责
(1)、宣传贯彻国家、本市建筑市场管理及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监督管理招标投标活动。
(2)、负责对工程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工程施工和设备、材料采购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
(3)、负责开标、评标和定标活动的监督;负责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和中标通知书的备案管理。
(4)、负责制定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实施细则;负责对区县招标办的招标业务指导。
(5)、负责建立招标代理机构和评标专家业绩考核档案。
(6)、负责招标档案资料的归档整理及招标情况数据统计、报表和资料录入。
(7)、依法调解招标投标活动中的纠纷,对招标项目进行跟踪管理。
(8)、配合市建筑市场监察部门做好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行为的查处。
(9)、承办委、办交办的其他事项。
合同管理科岗位职责
(1)、宣传贯彻国家、本市建筑市场管理及建设工程合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监督管理建设工程合同的备案。
(2)、负责对工程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工程施工和设备、材料采购合同的备案管理、补充合同和结算书的备案管理。
(3)、负责招标公告的发布和投标人确认的备案管理、档案资料的归档和录入。负责建立招标代理机构的业绩考核档案。
(4)、负责制定合同备案管理实施细则。负责对区县合同办的合同业务指导。
(5)、负责合同档案资料的归档整理及数据统计、报表和资料录入。
(6)、依法调解合同纠纷,对项目合同的履行进行跟踪管理。
(7)、负责对建设工程合同执证上岗人员的管理、培训和考核。
(8)、配合市建筑市场监察部门做好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行为的查处。
(9)、承办委、办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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